异地医保使用指南
——关于异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参保人员——本市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参保人员目前在北京市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仅限普通住院费用,不包含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等住院类费用。
2.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执行本市相关流程。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2)能否顺利实行直接结算需具备三个条件:
1. 参保地与就医地两地系统连接通顺;
2. 参保人员要事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成功;
3. 参保人员要在备案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直接结算方式